11月7日,安徽银监局宣布该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已经启动,目前,首批两个试点地点已获银监会认可。这是自10月23日银监会决定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之后,首个宣布试点启动的省份。
10月23日,银监会决定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试点范围由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要求每个省(区、市)先选择具备条件的1-2家机构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安徽银监局新闻发言人施其武说,根据银监会"优先解决金融服务空白或金融服务不充分"的要求,安徽银监局选择在长丰县和凤阳县试点设立村镇银行。试点地点已经安徽省政府领导同意并报银监会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试点均选择了村镇银行的模式。对此,安徽银监局称,从首批6省试点的经验看,相对于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有着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风险管理能力更强;能够吸收社区内广大居民的存款,资金来源更加丰富,对当地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更多;能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银行卡和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能力更强,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更大。
10月9日至10日,安徽银监局向符合条件的省内各家银行和部分省外银行征询了作为主发起人在农村地区组建村镇银行的意愿。施其武表示,到目前为止,有6家银行回函愿意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下一步,安徽银监局将主要在这6家银行中选择2家。
这6家银行分别为国开行、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和青阳农村合作银行。
此次,安徽银监局有意将村镇银行打造为农信社的强有力的竞争者,真正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因为安徽银监局在赴首批试点考察后发现,虽然首批6个试点省(区)设立的11家村镇银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股本过小、业务规模太小、经营成本过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
目前,首批试点省份已有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外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已开业的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本金总额1.27亿元,存款余额1.93亿元,贷款余额1.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000笔、2.2亿元。
对此,"我们结合实际,以长丰县和凤阳县当地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中位数的20倍为参考值,初步拟定长丰县和凤阳县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1亿元。"施其武表示,在股权结构方面,将坚持市场化原则,在确保主发起行至少持有20%股权的基础上,积极吸收省内外优质的民营资本入股。
而且安徽也不准备走首批试点省份"单行制"的路子。拟设立的长丰和凤阳村镇银行将实行总分行制,总行均设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在具备条件的其他乡镇,可分批分期设立支行。
安徽银监局表示,争取在2008年4月底之前完成首批2家村镇银行的组建工作。
(责任编辑: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