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国内财经 > 企业公众形象监测评价平台 > 消费者关系事件

消费有纠纷企业应主动和解

  消费有纠纷企业应主动和解

  20家企业成为我市首批“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

  本报讯(记者肖健实习生吴瑕通讯员李红)当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与消费者先行和解,彻底改变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局面。
昨天下午,市消委会发出倡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活动,岁宝、天虹、顺电等20家企业与市消委会当场签署协议,成为我市首批“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

  据了解,所谓“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就是说企业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能够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市消委会的指导下主动与消费者先行和解,努力做到“有责投诉不出门”,在全市起到良好示范作用。示范企业通过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产生,只要是在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能自觉履行承诺,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先行和解,且能及时办理消委会转办的投诉,就有可能成为示范企业。

  另一方面,如果示范企业一年内消费争议自行和解率低于90%,消委会转办的消费投诉自行和解成功率低于80%,或者有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情况的,将有可能被撤销登记,取消资格。

  采访中,市消委会办公室主任刘飞指出,只要有经营者和消费者存在,消费纠纷就不可避免。对于逐年上升的消费投诉,消委会无论如何加大调解力度,都无法满足消费者与日俱增的维权要求。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依次为:和解、投诉、申诉、仲裁和诉讼,和解排在第一位。可见,主动化解消费纠纷不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而且是法律责任。事实上,投诉到市、区消委会的消费投诉,最终也是要回到企业,通过双方协商和解来解决,此类投诉约占90%以上。

  为此,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共同倡导,在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企业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大力推广消费纠纷和解在先模式。截至10月,全市已建立起553家“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消费投诉明显减少。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商机在线
医 疗 健 康 保 健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