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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推荐2只股

  投资要点

  根据有关信息显示:国土资源部已与财政部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新标准”相关调整方案达成共识,并将择机尽快推出有关标准。

  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新标准”的改革方向来看,我们预计:煤炭资源税、费增加是大势所趋。
但在目前的供求环境及煤炭价格市场化趋势的背景下,增加的税费完全可以向下游传导、转移。

  我们认为:新标准的出台,是全面落实资源税费问题和理顺矿产资源利益关系的深化,会加快采矿权问题的解决进程。

  对煤炭行业而言,采矿权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相关上市公司的扩张(集团注入煤矿资产、整体上市)进程。

  从成本的转移能力和定价话语权来看,我们更看好冶金用煤,原因是其市场化程度高于发电用煤。

  我们继续重点推荐开滦股份、西山煤电等公司。

  重大事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新标准即将出台

  国土资源部官员透露: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新标准即将出台

  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信息显示:在第16期国土资源管理市长研究班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表示,国土资源部已与财政部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新标准”相关调整方案达成共识,并将择机尽快推出有关标准。

  汪民介绍,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包括: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两种。目前,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存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太低的问题,平均只有1.18%。

  而对矿产开发中的经济责任与收益分配机制,汪民明确表示,将按照已出台的关于矿产资源价款中央地方按比例二八分成、主要向地方倾斜的规定,大头留给地方。

  200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发布通知,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做出新的规定。新规定指出,自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

  点评:资源税费改革增加煤炭企业成本、新标准落实加速采矿权问题解决进程

  煤炭资源税、费增加是趋势:可通过煤炭价格向下传导

  有关信息显示,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包括2个方面: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

  具体对煤炭行业而言,采矿权的有偿取得涉及: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具体缴纳方式和计缴标准参考采矿区或探矿区面积、资源储量计算,逐年缴纳或一次性缴纳。

  资源的有偿开采涉及:资源税,目前为从量征收,标准在3-4元/吨的幅度;资源补偿费,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与开采回采系数的乘积的一定比例征收。

  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新标准”的改革方向来看,我们预计:煤炭资源税、费增加是大势所趋。但在目前的供求环境及煤炭价格市场化趋势的背景下,增加的税费完全可以向下游传导、转移。

  首先,煤炭价格的市场化在前:2007年开始,国家放开了对电煤价格的管制,意味着煤炭价格的完全市场化趋势。

  其次,煤企定价话语权在提升,成本转移能力也在增强:2007年成本推动型的涨价显示,在产业集中度提升、对中小煤矿关闭和限制的安全门槛提高后,煤炭企业的定价话语权得到了提高,成本转移能力增强。预期这种趋势在未来2-3年内,可以维持。

  采矿权、探矿权的成本提高,将增加行业门槛,抑制资源的“乱挖滥采”,从而对增强大、中型煤炭企业的定价权更有利。

  资源税若改“从量征收”为“从价征收”,预期同“资源补偿费”类似,与回采率挂钩,促进资源节约,但会增加煤炭企业实际税负成本、侵蚀利润。

  采矿权问题解决进程有望加速

  我们判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新标准”出台,不仅仅是增加煤企税费负担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将加速解决困扰整个行业发展的采矿权问题。

  目前,采矿权问题是困扰煤炭行业发展的大问题:1)首先,是矿产资源权属价款的利益分配及具体落实存在问题;2)主要产煤省份煤炭企业“债转股”和采矿权转增国家资本金问题没解决。

  2005年8月由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明确,要调整现行的矿业税费政策,积极探索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的政策措施。同时,也强调要理顺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关系。

  2006年8月份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及央行联合发布的《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中央和地方按2:8分成,但具体的操作较为缓慢。

  因此,我们认为:新标准的出台,是全面落实资源税费问题和理顺矿产资源利益关系的深化,会加快采矿权问题的解决进程。

  综合判断,我们认为:新办法的出台,显示2005年8月由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2007年底前后全面完成,从而理顺整个矿产资源开采的一些关系,具体对煤炭行业而言,采矿权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相关上市公司的扩张(集团注入煤矿资产、整体上市)进程。

  我们继续看好:冶金用煤细分行业,重点推荐开滦股份、西山煤电等

  我们判断:煤炭资源税费若改为“从价征收”,则完全可能与开采效率(回采率)挂钩,大、中型企业和机械化条件高的企业,更具备优势。

  从成本的转移能力和定价话语权来看,我们更看好冶金用煤,原因是其市场化程度高于发电用煤。

  我们继续重点推荐开滦股份、西山煤电等公司。

  作者:龚云华 国金证券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郭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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