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1月14日电(杨绍功)建设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今后,按照新规范建设的公共建筑将达到节能50%的目标。
这一规范预计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系统的能效比,以及采取增进照明设备效率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上世纪80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每年新建公共建筑的能耗可节省12万吨标煤,这相当于每年减排30多万吨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