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的缺陷和漏洞,但在治理上还存在以下方面不 足,需要不断完善:
    1、《公司章程》有少部分条款与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06 年修订)》不相符,有待重新修订。
    2、《董事会工作条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内容与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不相符,有待重新修订。
    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与新的规定及格式指引不相符,有待 重新修订。
    4、公司股东泰达建设集团在前期减持公司股票的过程中发生了误买入1万 股的情况。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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