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相继有多家德国媒体报道说,联邦政府拟修改外贸经济法,修改的要点是:如果外国公司购买德国公司25%以上的股权,德国经济部将有权审核其是否危害德国的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在外国投资者正式表明其收购计划后4周内,德国经济部门必须做出是否允许该并购案的决断。
外贸经济法修改草案将于12月提交内阁审议通过,并计划于2008年上半年正式生效。
按照现行法律,德国政府仅有权干涉外国投资者对德国军工厂的收购意向。而上述草案表明,德国政府将限制外国投资者在德国其他领域的投资。
一段时间以来,德国政界和媒体就外国投资基金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据最近出版的第45期德国《经济周刊》报道,来自全世界的私募基金、对冲基金和国家基金的总额高达3万亿欧元,而且还呈增长之势。如何对待如此庞大的外国投资资金,德国朝野两种意见针锋相对:一方主张采取措施,对其并购德国公司的行为加以限制,另一方则反对限制。
赞成限制者主要来自德国执政党内部,理由是要防止一些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资金可能对德国资产的恶意并购,保护德国的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并称这是借鉴了美国的做法。
但是,这一主张遭到了在野党和经济界人士的强烈反对。
德国自民党名誉主席奥托·格拉夫·拉姆斯多夫在10月27日的《法兰克福汇报》上发表一篇题为《反对新保护主义》的整版文章。他指出,这样的一部法律开启了保护主义之门,将极大地伤害德国的竞争力和繁荣。而在英国方面,布朗政府却采取了不同的做法,表示欢迎这些国家的投资资金。
他认为,德国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保护主义,是因为德国的政治家和公民面对经济全球化“沉睡不醒”。
他还说,事实上,迄今为止,没有一家德国企业遭到了来自中国或者是俄罗斯等国的资金的攻击。国际资本自由流动是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集中体现,德国作为世界出口冠军恰恰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好处。
《德国之声》的一篇报道也说,据科隆德国经济研究所估计,那种认为外国资金控股德国企业将左右德国重要经济支柱的担心是毫无根据的。
有统计资料表明,2005年俄罗斯对德直接投资只占其对外投资总额的0.2%,来自中国的投资则仅占0.05%,其余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基金对德投资的比例都低于1个百分点。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昔日,这些国家受益于贸易自由主义,如今,经济全球化将了它们一军。
面对新兴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日益增强的竞争力,一些发达国家不是思考如何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与发展中国家一起共同发展,共赢共荣,而是颇有偏见地琢磨如何防止想象中的新兴发展中国家“损害”了它们。
历史早已证明,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闭门锁国的保护主义恰恰是最不符合自己的根本利益的。
(本报柏林11月18日电)
《人民日报》(2007-11-19第07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