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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1月20日电(记者蔡玉高 朱旭东)记者从20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面对蓬勃发展的社会组织,中国民政部将采取4方面措施,加快推进对其评估工作,提高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
这些措施包括:要求地方按照民政部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成立评估机构,细化评估指标,培训评估人员,形成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评估工作机制;掌握好评估的标准和尺度,要求各地评估的内容、标志、程序、等级要做到全国统一;先在基金会中推行评估,然后再逐步推广到行业协会、其他社会团体和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广泛宣传和充分利用评估结果,与其他管理措施相结合,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此外,民政部还要求各地管理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2002年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保持了较快发展态势。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从2002年底的24.4万个,增加到2006年底的35.4万个,每年都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会上表示,社会组织正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国民经济、社会更好发展的重要力量。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