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7年11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见习记者徐雅玲编写了题为“新希望集团‘海外变法’,10家子公司各自就地上市”的文章,之后部分媒体和网站对此文进行了转载,该文报道称:
    1、“根据新希望集团内部制订的一份计划,新希望准备打包的海外上市公司包括越南4家、菲律宾2家、印尼2家、孟加拉国1家子公司。
    2、“目前,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已经通过西贡证券公司开始运作,进入辅导期,预计2008年上市。”
    3、“新希望计划将海外近十家子公司分别打包,陆续在当地上市。”
    二、澄清说明:
    公司在获悉此报道后,向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和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国外的子公司进行了咨询、求证,现将上述传闻澄清如下:
    1、关于《21世纪经济报道》所称“根据新希望集团内部制订的一份计划,新希望准备打包的海外上市公司包括越南4家、菲律宾2家、印尼2家、孟加拉国1家子公司。”的报道,新希望集团明确表示目前从未制订一份将海外公司上市的计划。公司目前在国外的子公司中,已建成投产的仅越南的河内、胡志明、海防和菲律宾公司,其他公司正在建设中,公司在三个月内没有将越南4家、菲律宾2家、印尼2家、孟加拉国1家子公司在海外上市的筹划。
    2、关于“目前,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已经通过西贡证券公司开始运作,进入辅导期,预计2008年上市。”的报道,经我公司与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曾对越南资本市场的情况作了一些了解、咨询,但目前并没有制定出将越南的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在当地上市的计划,也未与国内、外的任何证券公司就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在当地上市签定任何协议,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至今没有进行任何改制,因此也没有如《21世纪经济报道》所称“已经通过西贡证券公司开始运作,进入辅导期”之说。我公司承诺:在三个月内没有将新希望河内有限公司在越南证券市场上市的计划。
    3、关于“新希望计划将海外近十家子公司分别打包,陆续在当地上市”的传闻,该报道并不属实,我公司在三个月内没有将国外子公司陆续在当地上市的筹划。
    三、其他说明:
    1、经自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本公司郑重声明:对于发表不当言论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媒体和个人,公司将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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