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证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9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这次会议有40个债权人到场,所代表的债权总额共计11亿多元。与会债权人依法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
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88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
因云南证券公司在经营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2004年6月证监会责令其关闭,并取消其证券业务许可,停止“云南证券”一切证券业务活动。
今年7月24日,昆明中院受理云南证券公司申请破产一案,此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昆明中院表示,将依照《破产法》推动此案清算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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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