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彭友
本报昨日报道兖州煤业6.4亿元委托贷款回收起波澜后,兖州煤业今日公告的该案近期进展情况表示,从联大集团变更至润华集团的2亿股华夏银行股权仍由公司查封冻结,且由润华集团对公司债权提供相关担保,该安排有利于公司回收委托贷款本息。
2004年12月20日,兖州煤业向联大集团控股子公司山东信佳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一笔6.4亿元委托贷款,但后者未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为确保联大集团偿还该笔委托贷款本息,兖州煤业查封冻结了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2.89亿股股权。而润华集团另案提起诉讼,请求判定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股权中有2.4亿股归其所有。
兖州煤业今日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两案进行了调解,根据调解方案,润华集团自愿为兖州煤业债权的实现提供担保。将兖州煤业查封的2.89亿股华夏银行股权中的2亿股变更至润华集团名下,由润华集团专项用于融集偿债资金。公司日前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上述2亿股权的变更已由山东省高院执行完毕,兖州煤业继续查封的手续已完成。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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