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七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萨福郎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390万元,公司 所持股权比例为73.38%,下称:萨福郎公司)全部股权以不低于所对应的确认备 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以200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10.11万 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并对涉及金额为316.20万元的两起诉讼案 ,按转让方对萨福郎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先由转让方预付给受让方,待该诉讼终结 后按萨福郎公司实际支付金额由转让方对受让方多退少补。
    二、通过拟以不低于所对应的确认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且不低于每股2元的 价格,将公司持有的大众保险有限公司7.78%股权(计3268万股,以2007年9月30日 为资产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市值的评估价格为6209.20万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挂牌转让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第二项议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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