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说,尽管近年来基金行业发展取得了进步,但基金行业作为机构投资者的重要力量,与资本市场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他指出,全行业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认真加以改进,证监会正通过大力推动创新和加强监管来做优、做强基金业。
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将致力于有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点,开展专户理财业务,加快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拓宽基金管理公司理财范围等业务创新等工作,同时,为推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证监会已运作了一年多的时间。基金经理“离职潮”这一现象推动了证监会对股权激励的态度转变。
资料显示,证监会对于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思路趋于成熟,大致是:首先,基金公司员工持股不能超过基金公司总股本的25%;第二,在拿到股权的员工离职之前,需将股权按公司原先约定价值归还;第三,基金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必须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报记者童芬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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