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在年底前为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住房档案,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将实现应保尽保。记者昨天(27日)建委获悉,政府将千方百计解决廉租家庭住房困难,包括采取“高收低租”的方式。
2005年,北京市通过调查统计,确定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约为3.83万户,目前已有5831户申请了住房租赁补贴,尚有约3.25万户没有申请。
政府有关部门正对2006年以来新增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低保家庭进行登记核实,以将其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围。据悉,这项工作将在本月底前完成。
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年底前,本市范围内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凡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应保尽保。针对目前廉租实物住房房源不足的情况,除了加大建设力度,还将抓紧筹集房源,用于解决廉租家庭的住房困难。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集中建设的廉租实物住房,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在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配建的廉租实物住房项目,与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立项核准同时进行,在批复中明确配建比例等问题,项目建成后由政府回购。
“各区县政府还可根据市建委审定的廉租实物住房房源收购计划,收购一批户型和价格适合的房屋用于实物配租。”这位负责人说,“此外,也可采取租赁的方式,由区县政府委托相关单位按市场价承租房屋,再以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差价由市和区县财政按照8:2的比例负担。”
据悉,各区县政府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调查、登记,年底前市建委将其汇总,建立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记者刘扬)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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