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电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专家日前表示,投资者追买连续涨停股票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不能掉以轻心。
专家对1996年12月16日实施涨停板制度以来深沪股市所有上市公司发生的连续涨停事件的分析表明,追买连续涨停的非ST股票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超过60%,追买连续涨停的ST股票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超过50%。
所谓连续涨停事件,是指股价在连续3个或以上的交易日以涨停价收盘。为分析追买连续涨停股票的风险,专家假设投资者以连续涨停打开当天的开盘价买入,持有一段时间再以开盘价卖出。其中,连续涨停打开当天是指股价在当天以非涨停价收盘但前若干交易日均以涨停价收盘。这基本上包括了大部分专门追买连续涨停股票的投资者的操作模式。
按照专家的分析,即使在大盘处于上升通道中的2005年6月1日至至2007年9月18日期间,投资者以连续涨停打开当天的开盘价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而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仍较高;若是非ST股票,投资者按此模式买入并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7.8%;如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7.4%。若是ST股票,投资者按此模式买入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6.9%;如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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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