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注册大门朝南开,没钱没物莫进来”的局面在长三角地区被率先打破。昨天,苏浙沪三地工商局在沪联合签署备忘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发布“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出台了《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
《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允许股权作为注册资本金出资,也就是说,投资人可以不必拿出现金,而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其他公司。用于出资的股权应当由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股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市工商局告诉记者,这一举措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商务成本,缓解了企业现金流紧张的压力,为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以设立企业集团为例,过去企业必须拿出大量的现金先成立集团母公司,再由母公司收购子公司的股权才能实现控股,而现在子公司的股东只要通过股权出资,就能直接设立母公司并实现控股。
《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在长三角地区的注册登记可互认,已在苏浙沪三省市中的某一省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在其有效期内,如需在苏浙沪三省市中的其他省市再投资的,只需出示当地工商部门的证明,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或传递等其他手续。工商部门表示,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成本,有利于营造长三角地区畅通无阻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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