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2007中国国际投资论坛”上,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范文仲强调,中国将从多方面提高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加快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监管标准的统一。
2006年12月11日起,《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业内人士称,该条例将“为内外银行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全面兑现WTO承诺,就面临如何来理解外资银行的国民待遇问题。以往为了让外资进入,不少地方往往会采取税收优惠、市场进入优惠的政策。而这种优惠其实对国内银行来说很不公平。而该条例特别强调了外资法人银行导向政策,即要求外资银行在中国以国内银行法人银行方式存在,在准入程度、监管标准上尽量与中资银行一致。
范文仲在论坛中表示,根据新时期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特征,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充分考虑中国银行业和外资银行发展的新特点,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部门规章和各类监管指引;加快国内监管标准与国际监管标准的统一,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水平,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在中国银行业全面实施。
范文仲表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推行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外资银行通过多种形式在华发展,继续支持外资银行直接在华设立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同时,外资银行可以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商业性存在形态,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或是将现有分行转制为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