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和“涉嫌内幕交易罪”对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专职股民王向东提起公诉。
自此,经过长达数月的审查,这桩号称今年国内“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终结。
根据检察机关的审查,案件涉及非法所得达4073万余元。目前,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乔宝杰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目前我国的两审终审制,上述三人构成什么犯罪,应该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还需时日才能知晓。不过,该案显示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日趋健全,我国资本市场日臻成熟。
当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包括杭萧钢构公司关于安哥拉安居工程相关情况的报告、中国证监会关于杭萧钢构股票内幕交易案信息敏感期的认定函、证券资金账户对账单、证券交易流水、银行存取款明细、转账凭证、存取款凭证、杭萧钢构股票交易数据等物证和书证,以及近50人的证人证言、三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陈玉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对这桩内幕交易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2006年11月起,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接触,洽谈安哥拉公房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的项目;2007年2月8日,双方就这一项目的价格、数量、工期和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2月15日,杭萧钢构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若公司参与该意向项目,将会对公司2007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增长”。此后经中国证监会确认,2007年2月8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至2月14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今年2月11日,已于2006年12月辞职的杭萧钢构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从他人处得到“安哥拉项目”消息后,即告知与他合作炒股的王向东,指令其次日全仓买入杭萧钢构股票。王按陈的指令,于12日买入“杭萧钢构”2776996股。
当天下午,陈玉兴进一步向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了解“安哥拉项目”信息。罗违反《证券法》规定,将自己知悉的该项目信息泄露给陈。当晚,陈将从罗处得知的信息(包括信息来源)告诉王向东,再次下达买入“杭萧钢构”指令。
3月15日,陈玉兴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杭萧钢构公司。次日,王向东按陈玉兴的指令,将杭萧钢构股票共计6961896股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余元。4月10日,陈玉兴将晁某账户上的42800股“杭萧钢构”全部卖出,非法获利36781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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