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5日电(记者王志、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凡5日在济南表示,为维护农村食品安全,工商总局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和档案管理,逐步健全完善农村食品经营者“电子档案”,实现与“经济户口”的有效对接,并逐步运用计算机对“经济户口”实施网络化管理。
刘凡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工作总结现场会上介绍,工商总局将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同时,将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失效的,将及时依法取消其食品经营范围。
刘凡说,全国工商部门还将积极引导、监督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等制度,鼓励和支持超市、批发市场等实行厂店挂钩、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制度,从源头上确保农村食品的质量和农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
今年以来,工商总局突出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在年底前将坚决实现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即:全国县城以上的城市食品店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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