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今日公告,公司接受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三期(一阶段)码头。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洋山三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公司所有,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相关经营税费由公司承担。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同盛集团将洋山三期码头资产完整交付公司之日始,至洋山三期码头完成收购之时止。就上述受托经营管理事宜,公司拟向同盛集团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亿元,若至2008年9月30日,洋山三期码头未完成收购,则公司另行追加支付履约保证金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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