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在涨、油在涨、燃气也在涨,商家叫屈、市民心忧、政府着急。12月10日,经珠海市七届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将于明年起实施,每年800万元的基金将对涉及民生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严阵以待,一旦市场价格发生不正常变化,价格调节基金“该出手时就出手”,起到扶持生产、平抑物价和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
七种情况下基金“出手” 根据珠海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基金将主要针对大部分具备竞争条件而放开由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特别是肉、禽、蛋、蔬菜等关系民生的副食品价格。
据了解,基金主要用于七大范畴:用于“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偿投资和必要的借贷利息补贴;对承担政府主副食品、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给予利息、仓租及其他必要费用的补贴;由于市场突发因素,造成人民生活必需品(主食品)价格暴涨暴落时,为保护生活资料所采取的临时补贴;用于政策性补偿,当政府对群众生活必需品实施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时,对执行相关政策的生产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可给予适当实偿;用于对特困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政府提价影响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动态补贴;用于为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以及其他扶持生产,平抑物价的必要支出。
基金不向社会和个人征集
基金的征集将不面对社会和个人,作为固定来源的800万元将全由政府“埋单”,分别为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500万元,香洲、斗门、金湾三区财政各安排100万元,一并划入珠海市基金专户。另外,省物价局已原则同意,将近年来广东省与珠海市物价部门联合开展电信专项检查中查处的200多万长途话费押金款项作为珠海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启动资金。
除政府财政安排的资金外,由珠海市各级物价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罚没款总额的50%也将划入价格调节基金专户,这些“取之于民”的钱将不断为基金“充值”。
《市场报》 (2007-12-12 第12版)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