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在政府引导和推动下,央企整合步伐也日趋加速。继中化集团、中钢集团、中国建材集团并购纷纷提速后,另一央企骨干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也将全面控股平煤集团,并成为上市公司
ST平能的实际控制人。由此ST平能成为继
国电电力(600795)及
长源电力(000966)后,国电集团旗下的又一上市公司。
ST平能(000780)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通知:2007年12月10日,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签署了《关于平煤集团股权转让协议》。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同意向中国国电集团转让其在平煤集团拥有的51%股权及相关权益;国电集团同意购买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拥有的平煤集团51%股权及相关权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电集团持有平煤集团51%的股权,通过平煤集团间接持有ST平能,国电集团将成为ST平能的实际控制人。
国电集团副总经理朱永?表示,重组平煤集团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实施做大做强战略,“拓展两翼”、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举措。国电集团与平煤集团的强强联合,对推动蒙东经济振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协议对方规定,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平煤集团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2.97亿元,以此为基础协商确定的平煤集团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41亿元,本次平煤集团51%股权转让价款为20.91亿元。国电集团同意按双方约定工作进度及支付方式向赤峰市经委支付转让价款。
根据公告披露,由国电集团、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各方以在重组后的平煤集团所持有的股权加上国电集团、赤峰市经委部分现金出资设立“国电内蒙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国电蒙能”)用于控股管理重组后的平煤集团及开发、建设、运营电源、铁路、煤化工、煤脱水等项目。
由于早在2007年4月17日,平煤集团在重组ST平能时曾作出“在白音华矿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适当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的承诺。此次国电集团在其签署受让平煤集团51%股权协议时也做出承诺:国电集团将确保重组后的平煤集团遵守其在重组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时所作出的承诺,不损害目前上市公司ST平能的利益。
资料显示,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为平煤集团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拥有平煤集团公司100%的股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在电力体制改革后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五大全国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到2006年底,国电集团可控装机容量为444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3978万千瓦,占89.49%,水电装机容量405万千瓦,占9.12%,风电装机容量61.8万千瓦,占1.39%。公司资产总额1880亿元。
ST平能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实施需要许多前置审批程序。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在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协议所涉及建设项目预计2008年开始开工建设,对公司本年度没有影响。(本文来源:证券日报作者: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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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