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已于2007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于200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补充公告,对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朝华科技”)1752万股、3044万股(共计4796万股)境内社会法人股(非流通股)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时间:2007年12 月24日上午9点30分;
    二、竞买人须于2007年12月21日14点前将竞买保证金300万元,汇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账号:50001310100050006303,开户行:建行重庆市涪陵分行渝涪支行营业部,并持法院收据和营业执照、委托书等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拍卖地点及竞买人条件等相关事宜请查看2007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C14版上公告,200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C11版上补充公告。
    联系方式:023-68604550,68032241,唐先生、丁小姐
    023-72812634,72812523,李先生、常先生
    联系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5号创新大厦
    网址:WWW.JH123.COM.CN
    重庆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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