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7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能源)债权资产信托受益权的议案:为保证44MW硅片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新能源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开发银行)申请13000万元银行贷款,开发银行以资产证券化构建信用结构方式向新能源放贷:即开发银行委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按13000万元银行贷款的30%(3900万元)发行新能源债权资产信托计划,并由公司以货币资金3900万元认购该债权资产信托。
此后,开发银行将其向新能源发放的9100万元贷款及公司认购的3900万元债权资产信托的资金共计13000万元一并向新能源发放银行贷款,贷款期限自开发银行放贷之日至2013年6月29日,贷款年利率为7.83%(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自2008年6月30日到2013年6月29日,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分11期分别偿还9100万元、3900万元贷款本息。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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