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体结婚人们屡见不鲜,而打算要集体离婚在昆明却是头一遭:原昆明市制线厂明奶奶、郑阿姨、冯大妈等10余名妇女,1995年买断工龄后,没有享受到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现在年龄都在50多岁以上,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办理养老保险都成困难,想拿低保,可老伴每月有四五百元收入,两口子平均月收入又超过了低保线,为能够领取低保,她们遂想到集体离婚。
奇事 10余妇女打算集体离婚 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上周接待了一起特殊的咨询:10余名妇女相约来到该中心咨询集体离婚的相关事宜。
这令当班的实习律师顾仁俊感到非常棘手。这10余名女工均是原昆明市制线厂工人,都是困难人群,为了能领取每月220元的低保,决定走集体离婚这一步。她们说,像这种情况仅她们知道的就多达50多人。
顾仁俊表示,离婚是要在双方关系破裂的情况下才能办理,但这些女工的婚姻关系都还不错,为得到低保她们才想到此办法,在婚姻法上是不允许的。
背景 她们12年前买断了工龄 据前来咨询的明奶奶、郑阿姨、冯大妈等人介绍,1995年3月,她们厂将厂房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进行了转让,扣除上缴给国家的各种税收后,厂里净得1300多万元。当时厂里既无外债也无内债,职工近300名,按当时的政策他们可以跨行业、跨所有制与其他企业合并,也可用这笔资金开发其他项目来解决职工的吃饭问题,可制线厂主管部门却只允许他们与同行纺织染整厂合并。由于纺织染整厂是一家负债累累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他们都不愿到这家企业工作,为了解决此问题,当时的昆明市轻纺局下文(953号),允许他们一次性买断工龄,脱离企业自谋出路。凡不愿去纺织染整厂工作的职工,每工龄年补助1000元,有住房要买断工龄的职工必须交出住房,换言之,买断工龄的职工,除了每工龄年补助1000元外什么也没有了。
买断工龄不到一年,国家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可她们的养老保险至今却仍未解决。由于她们的老伴每月有400元至500元收入,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线。这些女工们就想到通过集体离婚这一办法以获取低保和不再连累老伴。现在,她们的婚姻已经到了银婚阶段,对她们来说婚姻、家庭就是生活的全部,可如今她们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婚姻,寻找一条出路。
困难 无养老保险想领低保 制线厂90%以上的职工都是女工,且平均年龄都在50岁以上,年龄最大的达66岁。“由于文化水平低,又没有什么技能,年龄又大,就连出去打工也没人要我们了,像我们这样情况的人应该被社会关注和帮助。”冯大妈说:“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们想到了社会最低保障制度,只要自己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就可以去申请领取每月220元的低保。”
53岁的冯大妈含着眼泪告诉记者,由于身体不好,她已经长期闲在家里,而她丈夫所在的企业也不景气,每月的收入仅能维持温饱。明奶奶今年66岁,她在制线厂工作了36年,按照每工龄年补助1000元的政策,她一共获得了36000元的补助,这在当时看来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的提高,如今这笔钱已是微不足道了,也已所剩无几了。“吃饭要钱、看病要钱,连农民都有了养老保险,可我们却什么都没有。我们真是迫不得已才走到这步啊!”明奶奶痛心疾首地说。
政策 她们可按灵活就业参保 记者随后又到了相关部门进行采访,但相关部门并未给出明确答复。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有关此问题的处理笺上明确表示:本省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是从1995年10月开始建立,由于昆明市制线厂人员于10月前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不被列入养老保险范围内。在此规定后又有这样的补充,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郑阿姨今年53岁,中专学历,在所有女工中她算是学历比较高的了。她和丈夫两人都已失业,为了供自己的孩子读书,她不得不四处奔波,做过洗车工,当过保姆,可到这个岁数早已被淘汰,被年轻的打工者代替了。她说:“即使是要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那也得先灵活就业,可我们都是五六十多岁的妇女,谁给我们灵活就业岗位呢,而离婚了虽然能够领到的低保费很少,可有总比没有强。”
新闻链接 《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五条:持有昆明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都可以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本办法第七条所称的家庭收入,是指该家庭全体成员人均月收入(含实物折价)的总和,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各类劳动收入;
(二)离(退)休金、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各种保险金;
(三)存款、有价证券及利息;
(四)租金、分红、转让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抚养费;
(六)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财物;
(七)省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收入。 (作者:周平洋 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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