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收益被要求移交
ST东源意外获利645.7万
证券时报记者刘思辰
本报讯ST东源(000656)控股股东违规减持一事终于有了明确说法。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减持收益共计645.7万元将移交ST东源。
此前,奇峰集团和ST东源另一股东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8月4日以联合竞拍的方式竞得ST东源6856.8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27.42%,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3428.4万股。其中各持有的约1125万股限售流通股于10月9日解除限售。截至11月2日,奇峰集团、宏信置业减持的ST东源股份合计数约为347万股,占总股本的1.39%,其中宏信置业减持约142万股,奇峰集团减持约205万股。
12月13日,有关监管部门表示,奇峰集团、宏信置业上述减持股份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ST东源要求该两家公司按照监管意见,将上述减持股份收益上交上市公司。
奇峰集团表示,取得ST东源3428.4万股股份所支付的总成本为2.2亿元,折合每股成本价为6.438元。奇峰集团减持ST东源股份205万股,每股减持单价为9.586元,每股减持收益为3.148元,合计收益约645.7万元。
而在之前的12月14日宏信置业已表示,将在年底前,将减持收益358.4万元全部移交ST东源。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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