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华意压缩收到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景德镇华意电器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710万股股权归买受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二、买受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及相关文件在30日前到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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