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率与失业率是观察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在前几年取得较好成绩基础上,2007年以来我国就业工作进展顺利。1-10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几项指标完成情况都创造出近年最好水平。
全国98.2%的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到第三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4.0%,比上年底下降0.1个百分点。全国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1%。与此同时,城乡统筹就业试点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培训取得新进展。
回顾2007年,国家在解决就业这一民生问题方面,有两件事堪称突破性的进展:一是党的十七大将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八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确立了就业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位置,强化了政府的法定职责,并将积极就业政策法制化,为解决好我国的就业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两件大事,对中国就业工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不过,在充分肯定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我国有13亿人口,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我们不同于发达国家,他们主要面临青年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也不同于其他转轨国家,他们主要面临转轨带来的结构性失业和再就业问题;还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他们主要面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我们所面临的是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的三峰叠加局面,这是世界任何国家都未有过的。我国当前的就业问题,可归纳为两个继续存在、两个不断加大、两个不够稳定。两个继续存在:一是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继续存在;二是劳动者总体素质不能适应就业需要的主要矛盾继续存在。两个不断加大: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不断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更加困难,企业招工难进一步加剧;二是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和全球化,对我国就业工作的影响不断加大,失业风险会更经常出现。两个不够稳定:一是再就业成果不够稳定;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够稳定。
从劳动力供给看,明年我国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新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模不减,产能过剩、国际贸易摩擦等宏观经济因素对就业的不利影响仍将存在;明年既是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最后一年,又是解决并轨遗留问题的“扫尾”年,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须做最后的努力。同时,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又会产生新的失业。
为此,实行积极就业政策,应该实现三个层次的转变。第一个层次,解决就业问题,特别是下岗失业问题,不能是消极的失业保险、生活保障,而是要积极地、更多更快更好地促进就业。第二个层次,促进就业不仅要千方百计地开发就业岗位,而且要更加注重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特别是要鼓励和支持创业,推动创业促就业。第三个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就是把就业从被动地适应经济发展的现行格局,转到形成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使经济发展能够实现就业的最大化。 从有利条件看,党的十七大进一步确定了今后五年我国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发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并将就业作为加快改善民生的六大任务之一,提出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特别是在“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词下,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我们绝不能因为成绩而盲目乐观,也不要以为《就业促进法》出台就可使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我们还要看到十七大的号召和《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使广大劳动者对实现充分就业有更高的期待。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