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4日电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4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前一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
周生贤说,2006年10月,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年初起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由曾培炎副总理亲自担任组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发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到目前为止,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为按时启动和全面开展普查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一)组建污染源普查机构,全面启动前期工作。环保总局会同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建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总局、农业部选调工作人员成立办事机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中宣部、环保总局、统计局、农业部等分别向省级宣传部门、环保、统计、农业等系统发出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抓紧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相关工作。建设部召集有关科研单位专题研究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普查工作。全军环办研究部署了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普查办公室,转发了国务院《通知》或印发了文件,对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编制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了普查的工作目标、普查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普查的技术路线和步骤、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的经费安排、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等。普查方案经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5月17日正式印发。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提出的普查经费预算方案,财政部审核下达了2007年普查经费7.37亿元,其中中央部门4.53亿元,补助中西部困难地区2.84亿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也对普查经费作了不同程度的安排。落实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制定普查工作规范,编制普查表式和处理软件。按照《普查方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科研单位,经反复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普查工作所需要的技术规定和工作细则,包括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普查,普查质量管理、数据审核、数据录入与传输等9项普查技术规定,以及数据处理、清查、普查员管理等多项工作细则。使得普查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技术规范和程序规定可供遵循,提高了普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并通过试点验证,针对工业、农业、生活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四类普查对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整套66张普查表式及指标解释,开发了与之配套的计算机软件,今年1月底前可全部发送到基层。
(四)开展重点污染源实地监测,组织进行产排污系数测算。环保总局部署以地级市环境监测站为主,对全国近3万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007年的排污状况进行了实地监测;在财政部的支持下会同农业部、建设部,组织上百家全国工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地方环境监测站、农业环保站等开展了大规模的工业、农业、生活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产排污系数测算工作。预计可制定近3万个产排污系数,能基本涵盖一、二、三产业中对环境排放污染物的300余个小类行业,可满足此次普查工作的需要。这次组织产排污系数测算工作,是充分发挥各行业科研机构的作用、利用最新的科研成果、结合实地监测进行的,为保证污染源普查中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准确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完成普查试点工作,获得宝贵的实战经验。从2007年8月份开始,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有关地方普查机构,共同组织在3个地级市、11个县(市、区)开展了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到10月上旬,试点工作顺利结束。通过试点,验证了普查技术规定和工作细则的可行性,普查表格和计算机软件的适用性,检验了普查的组织动员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现了不足之处,为开展全面普查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通过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对普查的相关制度和表式已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六)启动普查宣传工作,开展业务培训。中宣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普查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在前期准备阶段,中央和各地新闻机构陆续安排了有关普查的宣传报道活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了宣传手册、招贴画,制作了公益广告。目前,35万份宣传手册、60万套招贴画已经印发各地;对宣传普查的公益广告,中央电视台也已作了安排,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作好了准备。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已组织了5000多人次的业务骨干培训,为基层培训积累了经验,准备了教材。(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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