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改进现有的停牌制度,相关研究报告建议,试点建立内地和香港两地信息披露和停牌信息共享机制。
上证所1月14日发布的《沪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与分析》报告中提及,由于2007年内地证券市场发生的
杭萧钢构虚假陈述事件,该事件及其他类似事件引起人们愈加强烈关注内地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其中的停牌制度,通过比较研究香港证券交易所停牌制度,将对内地现有制度加以改进。
报告指出,沪港交易所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暴露了沪市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机制不够科学,调节作用不强。另一方面,缺乏责任意识,监督职能有待完善。
对于沪市停牌制度的改进措施,报告指出,要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停牌的警示性和及时性。
首先,建议取消部分停牌,设立不需要停牌的“公告登载时段”和“登载媒体”,提高停牌警示性和市场效率。其次,建议加强对“股份异动”和“信息泄露”的监控,提高停牌及时性。建议加强对停牌期限的制约和停牌期间的监管,避免上市公司以推延复盘来规避风险,同时,也可以起到提高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警觉性和危机意识的作用。
此外,上证所还建议加强异地同时上市公司的同步停牌。以内地和香港为试点,建立两地信息披露和停牌信息共享机制,紧急知会、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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