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ST北亚”,600705.SH)原董事长刘贵亭案,昨日在衡阳铁路法院开庭审理。据悉,刘贵亭涉嫌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四项罪责指控,该案的庭审将进行3天,至18日结束。
1996年,S*ST北亚作为“铁路概念第一股”上市,而如今,已经被作暂停上市的特殊处理。在S*ST北亚上市至今的历史中,刘贵亭的影响最为重大。
资料显示,出生于1955年的刘贵亭1999年调任S*ST北亚副董事长,当年完成公司的配股工作,募集资金1.7亿元,公司当年盈利8200多万元。2001年末,S*ST北亚总资产已达24亿元,净资产突破17亿元,跻身上市公司100强之列。
2006年5月初,因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刘贵亭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侦查。随后,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2006年6月初,刘贵亭在广东落网。
据了解,该案在经过近20个月后才开庭,除了案件本身复杂外,该案在铁路系统中属罕见大案,且涉案面大,因此有关方面“很谨慎”。昨日,刘贵亭案的庭审也采取“有选择公开”的方式进行,媒体记者被拦在了法院门外。
昨天的庭审自下午8:30至17:00,中间仅有1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据亲临庭审现场人士透露,控辩双方主要对刘贵亭案存在的几个焦点问题展开对峙,除对刘身份的确定外,还有针对刘挪用公款1500万元给北京天意顺达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意顺达公司),用于该公司与北亚华欣公司共同注册成立北京金时代置业公司的行为。
起诉书指称,刘贵亭涉嫌挪用公款共有两笔:2002年2月,刘贵亭将公司3000万元私自挪用给中广亚交通信息广播网络有限公司使用;2001年11月,刘贵亭与S*ST北亚全资子公司北京北亚华欣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铁华合谋,挪用公款1500万元给北京天意顺达公司,用于该公司与北亚华欣公司共同注册成立北京金时代置业公司(下称"北京金时代"),并占有50%的股权,2002年2月,张铁华将上述挪用款返回,在转让北京金时代过程中,采取虚开咨询费方式套取645万元,刘、张二人将此款予以非法占有。
起诉书同时指称,刘贵亭涉嫌受贿罪责指控,主要指其收受来自公司高层的贿金6万元。此外,刘还涉嫌单位行贿300余万元,主要指向北京铁路局原局长李树田、黑龙江证监局原局长丁若鹏等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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