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中国银监会与保监会发表联合声明,称双方近日已正式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银行和保险公司互相投资持股将是今后试点合作的一部分。
双方的联合声明称,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的相关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
声明称,经国务院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平等互利的原则,可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
据了解,在备忘录中,银监会和保监会就双方对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换等六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和两个监管机构的分工和责任,确立了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对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配合,确定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的程序,对信息交换的内容、方式和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监管约定。
近年来,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已有两家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商业银行。2006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2007年1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投资49亿元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的股权。
备忘录肯定了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的积极作用,认为它对改善银行股权结构,优化银行公司治理发挥了推动作用。业内观察人士指出,备忘录的签订,预示着国内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有关股权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将会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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