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航集团(
0161.HK)昨日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1月21日与中航深圳及深圳中航城订立股份转让合同。公司将有条件向中航深圳及深圳中航城收购45,835,127股及15,942,619股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此次收购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2.35亿元。
此次收购,中航集团将以向中航深圳及深圳中航城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完成。
本次收购所涉及中航地产股份相当于中航深圳及深圳中航城目前所持全部深圳中航地产股份,亦分别相当于深圳中航地产已发行股本约20.62%及7.17%。若完成收购,中航集团所持深圳中航地产的股权将由22.35%增至50.14%。
由于中航深圳及深圳中航城均为中航集团关联方,据上市规则要求,该股份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因此,股份转让合同及其项下之交易须于股东特别大会获独立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批准,方可实现。应深圳中航集团要求,公司H股已自1月21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齐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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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