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由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7年前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磷铵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至今,故新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另,公司生产硫酸钾复合肥(三元素)产品所需的原料-钾肥全部为外购,目前公司没有生产钾肥的项目投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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