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缩的货币政策
如果说政府前期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对象是开发商贷款的话,那么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及年底新增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则可谓是针对个人购买多套住房、以贷炒房行为的“杀手锏”。
对于靠短期买卖房产赚取交易差价的投机者而言,新房贷政策实施后,购买多套住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将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炒房者在相同的资金实力下可以炒动的房子将随之减少。而且对于已贷款购买多套住房的投机者,未来再申请房贷难度将大大增强。对于囤积了多套房源的投机者,想要把手中的房子迅速卖出兑现收益,似乎也不那么容易找到接手的下家了。
对于商品房投资和自住需求而言,除非家庭第一套贷款住房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否则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成本都要远远提高。
同时,屡次加息积累的还款压力也有所增加,2007年五次加息后,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6.84%提高到7.83%(最近一次未提高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增加了1个百分点。虽然落实到月供上,每月新增的比例并不大(特别是还款期限较短的情况),一般不超过10%。但就利息费用而言,给房贷一族增加了15%-18%的总支出。
税收政策
真正能长期抑制投机、投资需求的是针对住房保有环节的物业税。物业税在我国首次提出是在2003年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目前,物业税已经在北京、江苏、深圳在内的十个地区试点空转,不断有消息称2008年物业税有望在国内部分城市正式实施。
尽管从技术角度看,目前物业税还没有进入立法程序,我国房地产信息系统和物业评估系统极不完善、社会各界对具体实施方案存在较大分歧,可以说实施物业税的条件还不十分成熟。但是我们并不能排除其今年在全国小范围征收的可能性。
我们判断,物业税的征收将是逐步、渐进的,对于抑制投机、投资需求,平抑房价的作用是长期和深远的。政府实行该政策时也将充分考虑到保护个人普通住房的基本需求。从短期看,物业税出台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心理影响重于实质影响。
处在高位的房价
毋庸置疑,处在高位的房价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普通百姓购房的刚性需求。随着2007年房价的大幅快速上涨,越来越多的城市白领、中等收入家庭感觉到收入的增长远跟不上插上了翅膀的房价。
房价收入比是国际通用的衡量房价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言,普通居民的住房开支占家庭收入的20%-30%比较正常,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应在3-6之间。而我国大中城市2006年房价收入比就达到了9,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房价收入比都超过了12。房价高启对于刚性需求的挤出效应十分明显。
与此同时,高房价对商品房投资需求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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