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月28日电(记者古文洪)从今年起,河南省凡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或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进行纪律处分。
河南省省长李成玉日前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说,省委、省政府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巩义等6个扩权县、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都将纳入监测考核范围。
按照问责制的规定,对当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好的地方和企业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并暂停对当地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和核准,实行“区域限批”。
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同样暂停对其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和核准,实行“企业限批”;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节能减排成效将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和年薪挂钩。
在国家分解给河南省的节能减排目标基础上,这个省自我加压,将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目标分别提高为削减15.6%和17.4%。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的市长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已分别与省政府签订了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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