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1月,法国兴业银行一名交易员通过黑客之手,擅自投资欧洲股指期货,给法兴带来49亿欧元的损失,法国兴业银行不得不四处求援补充资本金。
这不禁让人想起英国巴林银行1995年2月爆发的“尼克里森事件”,由于其在金融衍生品上超额交易,投机失败,损失14亿美元,最终造成百年老店巴林银行倒闭。
两起事件中,出事的交易员均从银行后勤部门开始工作,对银行的电脑系统非常熟悉,随后被调往交易部门,最后绕过银行的监管系统投资衍生品造成损失。
在资本市场如此发达的欧洲市场,金融机构的风险控管系统竟然都倒在了自家人手上,内部防火墙“防而不强”,让我们也担忧起日益崛起的国内金融资本市场的内控和外查。
值得欣喜的是,我国的监管层已经意识到金融市场的长治久安,不仅在去年底紧急“扩军”中国首支股市稽查大队,还开始布局金融机构的防火墙的“杀毒”,随着对
杭萧钢构(13.00,0.34,2.69%,吧)内幕交易案、“带头大哥”王秀杰非法经营、宁波“涨停敢死队”周建明操纵证券市场等资本违法事件的查处,民间中小投资者也开始兴起一股投诉举报维权热。
本报记者分别从监管机构、民间维权两方面,撰写了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全方位时代的特别报道,在加强中小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信心的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更多的声音。
专题统筹:胡劲华专题采写:本报记者
高泽阳
钟晶晶
编制170人,为国务院20年来新批设的最大机构;被誉为资本市场“廉政公署” 周建明或许做梦也想不到,2006年的旧账,两年后算到了头上。
2008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通知书》:宁波籍人士周建明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利用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
大同煤业”等15只股票价格,共获取违法所得176万余元。
证监会认定周建明操纵证券市场,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
随后媒体揭露,周建明曾是名噪一时的宁波“涨停敢死队”的干将之一。其前述操作伎俩亦是不少业内人士的惯用手法之一。
因此周建明被查处,引起广泛震动。“这种司空见惯的行为也开始算违法了,以后倒仓股票肯定也得划到违法范围,那做庄小盘股还有戏吗?”从业多年的一位投行人士透露,“圈内嗅到了一股胜于以往任何时候的杀气。”
这正是监管层希望起到的效果。知情人士透露,周建明并无特殊背景,其犯罪金额也并不大,但他的行为极具代表性,“要杀一儆百,告诉市场,一些司空见惯的东西以后属于违法范畴了。”前述人士补充说:“这也为新成立的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吹响了冲锋号。有人形象地称其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廉政公署",不仅打击资本市场民间的重大违法行为,也对企业人士的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如同香港廉政公署对周正毅的通缉。”
正在查办70余件旧案 周建明案系中国证监会成立稽查总队后,首次出拳。2007年11月16日,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宣布,证监会正式成立稽查总队。
知情人士透露,稽查总队手头尚有70多件旧案正在紧张查办。“稽查总队这种溯及以往的查案方式,让这轮大牛市中一些浑水摸鱼的家伙人人自危。”市场人士描述。
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证监会稽查总队”就成为令某一类业界人士高度紧张的字眼。
以往,证监会对市场的稽查职能主要由两个稽查局实现。此次,证监会将上述两稽查局合并为首席稽查办公室后,取消原有调查职能,专司管理。
稽查局原有调查职能被新成立的稽查总队承担。作为证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稽查总队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的调查,负责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大案要案、敏感类案件的调查。
中央机构编制办批复给稽查总队的编制达170人。
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170人的规模使稽查总队成为国务院近20年来批准成立的最大新机构。”
不仅人数多,稽查总队的规格也非常高。170人中,局级领导7名、处级干部多达52名。
这些人领导着稽查总队内设的20个处室,包括调查15个处、内审2个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技术支持处、纪委(监察室)。
稽查总队的工作人员要求相当专业。自2007年11月中旬开始,证监会开始公开为稽查总队招兵买马,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法律、会计、财经金融和计算机人才。
招聘条件主要包括:强调年龄适中,要求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参加。因此最迟在2005年参加工作者方有机会报名。这意味着1983年以前出生及24岁至35岁之间者方有机会入选。
“这是为了保障形成一支成熟高效的队伍。” 去年12月1日,经过层层选拔,进入笔试的报考人数为1119人,竞逐80个名额。并于12月24日开始面试。
据内部人士透露,直到12月30日,证监会相关领导仍加班加点面试,终于使稽查总队人员在当日全部筛选到位。
最后“胜出者”名单并未公布。但内部人士透露,入选的人“绝对是现有稽查力量中最出类拔萃的一拨人”。
非法证券活动依然高发 稽查总队之所以如此被重视,与此轮大牛市休戚相关。
同时,杭萧钢构10个涨停后爆出内幕交易案;
ST金泰(17.91,0.00,0.00%,吧)42个涨停板背后爆出“最牛散户刘芳”;“带头大哥”博客后浮出的非法经营王秀杰……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于2007年9月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新的表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案件有增加趋势。
2007年11月2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接受网络访谈时披露的数字是,2006年全年证监会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超过1000件,但2007年前三个季度之一数字就已达1100余件,“非法证券活动处于高发期。”
与此相对,证监会数据显示,整个五年来,稽查部门共办理案件的数量为73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4件,做出行政处罚212个。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认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是当今中国资本市场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目前市场的发展速度和市场的秩序是不成比例的。”
“市场扩大,稽查力量不足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知情人士表示。因此,国务院迅速批复了稽查总队的成立。
证监会稽查人员近600人 事实上,除了成立稽查总队,证监会派出的稽查力量也得到大幅提高。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也就是说,整个证券监管稽查系统新增编制达280名。
再加上原有稽查力量,到现在为止,证监会稽查人员将近600人。调整后的稽查人员占整个证监会系统人数的四分之一。“这意味着,打击证券业不法行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证监会工作的重心。”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1月6日,中国证监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当日就此在官方网站上刊发了《四部委联合发文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一文,文中意味深长地表示“只有从重从快地审理一批大要案,才能震慑住犯罪分子”,“可以预见近期将会有一批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大案要案进入司法程序,一批犯罪分子将会受到应有的惩处。”
与此对应,该文刊发次日(1月7日),周建明案被全国通报,并因此成为去年9月《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试行以来,证监会查处的首例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市场案。
但知情人士透露,“惊心动魄的还在后头”???12月30日面试结束,证监会稽查总队人员全部落定的第一天,就被移交了70余宗案件,其中就包括已完成部分调查的周建明案。
“周建明案都只能算其中一个小案子,你想其他将曝光的会是什么级别的大案?”知情者说。
2008年,我国证券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革新,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又名首席稽查办公室);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稽查力量。
曾牵头查处“德隆”“科龙”等大案要案的原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局长、现任首席稽查陈舜担纲合并后的稽查局的运行。
43岁的陈舜早在1996年便进入证监系统,2005年起担任稽查一局局长。此前,他曾担任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稽查二局局长等职务,主持制定了多项案件认定标准、案件调查规则,推动了证券执法方式的改进、执法体制的完善,并牵头查处了“德隆”“科龙”等大案要案。
行事低调的陈舜掌管的前稽查一局,实际上集中了整个证监会稽查系统90%的人马,可谓证券监管的主要力量。与他丰富的稽查履历相对应,陈舜有着令人瞩目的专业背景。他先后获得南开大学国际投资专业博士、南京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博士和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
陈舜曾告诉《财经》杂志,传统的老庄股基本没有死灰复燃,但某些种类的违法违规现象却有所活跃。例如,有的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以提供投资咨询为名,编造虚假信息影响股价并从中获利;有的利用重组、投资等重大事项影响股价,通过内幕交易从中获利;有的利用资金优势,制造股价变动的虚假信息,引诱投资者买卖并从中获利。
而陈舜认为,“有效执法的关键,是找到填平"洼地"的方法”。“这些方法的核心,是调整权力和责任的分配,让违法违规者受到有效打击,形成威慑,包括强化调查权力;借鉴国际经验,允许证监会以某种形式提起民事诉讼,代受害人向违法者寻求赔偿,追回违法者的不当得利,并直接返还给受害者;让中介担负责任。”
事实中,自股市6000点泡沫后,监管层开始分兵两路???一方面成立稽查队,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一方面监管基金公司,从资金层面严控资金流入。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交易所、地方证监局、稽查系统“三位一体”的资本市场执法“流水线”。
“各部门的大门都设有密码,外人不得入内。万不得已"串门",谁人何时何地见了谁,都记录在案。对员工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监控,更是不在话下。”
这是澳大利亚安保投资公司大楼的“中国墙”,也就是国内俗称的“内部防火墙”。
目前这样的防火墙已在国内金融机构中开始建立,但由于其的神秘性和初建性,不为外人所知,即使记者与某基金公司高层联系采访,对方也表示对此知之甚少,“因为基金公司风控部是另一套体系,他们接受采访还需层层报批。”
事实上,“中国墙”制度出于英美证券法规,是指证券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防止研究部、投资部与交易部互泄信息,引致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
但实践证明,“中国墙”在中国并不坚实,2004年起,南方证券、汉唐证券相继倒地,不少证券公司陷入信誉危机。
实际上,基金公司在内控方面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基金投研人员的进出电话均被录音,一些合资基金公司还通过封闭网络端口的方式,限制内部所有员工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和外界沟通,部分基金公司还被通知不得在面对个人投资者的宣讲会中提及个股。而投资银行总部与公司研究所、经纪业务部门、自营部门在人员、信息和办公地点等方面则实行了严格的隔离。
中国证监会曾明确基金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76个最低标准,其中涉及投资决策与交易的风险防范点就有48个。“基金经理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没有及时对交易员进行有效考核”等都属于风险责任。
业内人士称,“基金公司、投资公司等动辄掌控数十、上百亿资金,责任重大。空间严格划开、权限明确分开,是为了抵御内部交易的诱惑。”
2008年的春天,法国兴业银行防火墙的失控导致了其巨额亏损,其交易员科维尔违规侵入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伪造电子邮件和文档,试图掩藏金额高达500亿欧元的违规交易。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政策室副主任杨涛也撰文指出,要求加快构造金融机构的内部防火墙。“根据国际惯例,对混业经营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既要有一道风险防火墙,强调将异业风险限制在各自业务领域内,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又要有一道"资讯隔离墙",要求禁止或限制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传递,借以防止滥用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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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