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下称:华宇铝电,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盛江泉集团为临沂江泰铝业有限公司(下称:江泰铝业)的控股股东,江泰铝业为华宇铝电第二大股东,注册资本为89950万元人民币]进行投资并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铝业)合作,共同对华宇铝电增资82365.1558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经评估的实物资产(135MW发电机组)认购华宇铝电的增资37064.32万元;中国铝业以现金认购华宇铝电增资人民币45300.8356万元;江泰铝业放弃优先认购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2月17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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