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联合公布了《广州市市辖区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据此计划,广州从2006年到2008年三年开工建设的保障型住房累计可供应5万~6万套,能基本满足目前住房调查中掌握的约6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而十区商品住房用地今年将供应2.5~4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750万~1000万平方米。
同时,不同于去年大量供应花都、番禺、金沙洲等市区周边用地,今年居住用地供应将优先考虑利用城市已收回的闲置土地、烂尾地、“退二进三”用地等城市存量土地,而这些地大多位于市中心。
双特困户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黄文波表示,此次按照以需定供、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原则确定2008年政府保障型住房供应计划。2008年,全市十区计划供应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0.5~0.9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00万~18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04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46~0.86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92万~172万平方米。
据介绍,2006年、2007年广州市保障型住房已完工和已开工的建筑面积超过190万平方米,可供应住房3万套,加上2008年计划开工100万~180万平方米的保障型住房,累计可供应保障型住房5万~6万套。而根据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调查中初步掌握的情况,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约有6万户,“供求之间能基本吻合,其中,我们承诺双特困户将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黄文波说。
改变住宅偏大偏高端结构
此次建设计划确定,2008年全市十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2.5~4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750万~1000万平方米。若以每套9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算,最少也可提供83000多套商品住宅,最多将提供11万多套商品住宅。
黄文波以及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叶浩军表示,对此计划,今年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商品住房供应规模,以避免与市场脱节甚至冲突。为此,此次商品住房建设计划按照一定区间范围确定,并且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运行情况灵活确定实际供应规模和时序。
黄文波表示,其中能确保的是:优先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优先发展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2008年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量和新批准建设量均会达到总量的70%以上,着力继续改变偏大、偏高端的住房供应结构。
优先利用闲置地、烂尾地
在土地供应类别上,此次建设计划着重强调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通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内涵挖潜来满足民生用地需求。
黄文波表示,2008年居住用地供应时将优先考虑利用城市已收回闲置土地、烂尾地、“退二进三”用地等城市存量土地,并且将根据城市规划要求,适当提高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强度,促进土地珍稀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土地储备上,黄文波表示,政府部门可保证上限供应量:首先,政府土地的实物储备量已达10平方公里,有足够的土地储备可保证供应到位;其次,将按照建设计划的上限即近5平方公里做好土地实物储备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正在抓紧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将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宗地,明确宗地的容积率、户型结构、规划设计条件,并将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合理确定供应时序和规模。具体实施方案将报请广州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大人群可以办证
一、房改购房人合法购买的公有住房,已办理了房改备案手续并已缴清购房款的;
二、商品房预购人合法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已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并缴清房款的;
三、1995年1月1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实施前购买的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购房人已缴清购房款的;
四、被拆迁人合法取得的拆迁补偿回迁房,补偿协议已办理登记备案的;
五、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因生产、居住需要在单位原自有用地上修建的生产、办公、业务用房,职工宿舍。
2009年底基本解决
历史遗留“办证难”
广州市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导致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单位(包括开发商、企事业单位)在国有土地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违法建设、违规销售、欠缴国家税费等,使得其开发建设的项目不具备办理整体规划验收、初始确权登记的法定条件,牵连到小业主无法领取房产证,加之,部分建设单位倒闭、破产、撤销或兼并,造成这些小业主办证问题难以循正常途径来解决。
破解历史遗留“办证难”工作一直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方面,广州市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市国土房管局前后出台了4个政策,妥善解决了近10万小业主的办证问题。2007年5月,市委、市政府将这一问题确定为66项惠民措施之一,明确提出到2009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李婧穗房宣)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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