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2月11日电(记者张泽远)记者最近从甘肃省教育厅了解到,甘肃省要求社会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核定的办学内容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开展考研辅导活动。
据甘肃省教育厅科技处的资料显示,继教育部对考研辅导活动进行严格规范之后,甘肃省教育厅根据本省实际,要求甘肃省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各高校要制止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高校教职工不应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
同时,甘肃省教育厅表示,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社会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内容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开展考研辅导活动。社会培训机构确需跨省进行教育活动的,须经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社会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省教育厅备案,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或管理混乱、社会影响恶劣的社会培训机构,甘肃省教育厅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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