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高女士和王女士在使用东方吉丽美容院的美白霜后,均出现头痛、记忆力下降等症状,随后被医院诊断出汞中毒。于是她们将东方吉丽美容院告上法院,共索赔美容费、治疗费等17万余元损失。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在“汞中毒”事件发生后,高女士和王女士所消费的东方吉丽美容院已经人去楼空,法院只能向美容院采取了公告送达。今天上午,因美容院方面还是无人到庭,法庭采取了缺席审理。
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师称,自2003年起,高女士和王女士开始在东方吉丽美容院接受美白服务,但自2007年开始,她们均出现失眠、记忆力减退、手发抖、耳鸣等症状。经朝阳医院检验为汞中毒,体内汞含量超过人体正常值八十多倍。
根据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结果,两位原告所使用的美白霜中汞含量分别超过了国家标准的5.5万倍和4.8万倍。该律师称,他的两位当事人在工作中从不接触汞,因此可以断定,汞中毒是由吉丽美容院为其使用的美白霜造成的。
上午,法官在庭上宣读了一份由北京市药监局于去年6月份出具的《化妆品“吉丽美白霜”导致人体汞中毒鉴定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截至当时,先后有11名使用“吉丽美白霜”的消费者在医院检查,发现尿汞超过正常值。(记者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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