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不超过200,000万元。
    本核准批复自下发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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