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新近发布实施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新的控制指标规定工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投资强度标准比原来普遍提高1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决定着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对土地利用的效率有着根本性的影响。抬高我国工业用地的准入门槛,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走节地高效工业化之路的必然要求。
工业化是人类社会必经的发展过程,“无工不富”已经成为许多地方领导根深蒂固的发展理念。然而,总体来看,我国发展工业却没有与节约用地结合起来。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我国工业用地比重大,开发强度和产出率明显偏低。据对我国17个城市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工业用地产出率不到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2%。就连工业用地产出率高的深圳市也只相当于上世纪末发达国家7%的水平。因此,抬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是解决我国工业用地粗放低效现状的迫切要求。
抬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节约集约用地,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前提下,重点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高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实施了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也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并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因此必须按照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需要,为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合理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抬高我国工业用地的准入门槛,既是当务之急,也具备充分的实践基础。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来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自2004年颁布以来,有效限制了宽打宽用行为。如湖北省近几年来每年平均核减工业用地6000亩,河南省2006年度核减工业用地6000亩,江苏省2006年度核减工业用地3000多亩。大部分工业企业都能够达到规定的投资强度标准,总体平均投资强度高于现行标准。工业项目实际建设容积率平均比要求提高了0.25,个别行业平均增长0.32;各省建筑系数的达标率均较高,工业项目实际建筑系数略高于标准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平均水平为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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