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其珏
记者昨天从代理律师处获悉,曾创造连续45个涨停纪录的*ST长运民事赔偿上诉案昨天在重庆高院开庭。
三年前,中国证监会认定*ST长运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的2005年底,由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所代理的ST长运投资者邹女士等三人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三人起诉金额合计为34万余元。
2007年9月26日,*ST长运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理由是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存在系统风险,故要求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昨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上诉案,当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依法调解时,*ST长运代理人表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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