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应尤佳
去年被《福布斯》评为“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老板”的董增平遭遇2008年开局不利。这位思源电气的董事长最近被深交所通报批评,而批评的原因是思源电气减持平高电气“先斩后奏”,不论是减持前的审议工作还是减持后的信息披露,公司都没有按规矩办事。
根据深交所信息,思源电气在处理平高电气时存在三点违规行为。其一是思源电气在2007年8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该项资产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全权授权董事长处置该项股权,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项议案。
其二是这份资产公允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8%,公司未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三是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减持平高电气股票471万股,产生帐面收益达77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4%。公司没有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为了战略控股平高电气,思源电气曾一度购入平高电气17.8%的股权,共计6500万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思源电气控股平高电气的愿望最终没能实现,因此去年12月,公司开始逐步减持平高电气的股份。
2007年12月22日平高电气曾公告,截至2007年12月20日下午收盘,思源电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挂牌交易出售平高电气股份377.8835万股,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1.03%,出售均价为22.28元/股。
而到了2008年1月5日,思源电气才披露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向股东大会提议授权董事会处理平高电气剩余部分的股权,在这则公告中,公司的披露数据依然停留在12月20日的收盘数据,而对12月20日之后近百万股的减持情况,只字未提。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果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就应该及时披露;如果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思源电气对平高电气的减持产生了账面收益7739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4%,理应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此,深交所表示给予思源电气以及公司董事长董增平、董秘林凌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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