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8日,深圳能源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部分资产、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深圳能源定向增发股份的总体方案;同意原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8037万股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50万股股份均变更为深圳能源持有。
    原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约定,自2月18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应股权(或股份)转让事项取得相应的批准并依法完成过户至公司名下的法律手续。目前,上述合计303,873,877.70元的股权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过户的批复。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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