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但有为邹靓
2月25日,
兴业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的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二期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支持中国节能减排目标上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根据此次协议,IFC将为兴业银行提供1亿美元的贷款本金风险分担,用于支持该行发放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人民币15亿元(约合2.1亿美元)。
据了解,预计此举每年可减排超过500万吨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关闭10座100兆瓦的火力发电站。
在此之前,双方始于2006年的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一期合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在该项目下,IFC为兴业银行发放“绿色”信贷提供了2500万美元的贷款本金风险分担;兴业银行为中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9亿元人民币(约合1.26亿美元)的贷款。
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兴业银行与IFC合作,在国内创新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这一“绿色贷款”品种,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形成一种可持续、可复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树立了兴业银行在节能减排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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