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之后,国家环保总局祭出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的第三把“利剑”:绿色证券。昨天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双高”行业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进行环保核查,同时,环保总局还将会商中国证监会,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按照《意见》,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环保核查意见将作为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要把资本市场变成推动节能减排的经济杠杆”。
潘岳说,限制污染企业过度扩张除了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之外,还应运用成熟的市场手段,包括限制其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实现。对于前者,主要思路是通过鼓励并引导商业银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来实现;对于后者,主要是实行绿色证券政策,重点加大融资后环境监管,调控其对资本市场上融得的资金,真正用于有利于企业的绿色发展。
潘岳指出,目前上市公司环保监管依然缺乏,导致某些“双高”企业或利用投资者资金继续扩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环境事故与环境违法行为屡屡发生。
宏源证券一位宏观分析师表示,“这次绿色证券将在上市公司中间掀起"环保风暴",不过这需要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比如证监会、国家统计局等。”
实际上,“绿色证券”已经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支持。今年1月9日,证监会在《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中,首次明确表示,“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不受理申请。”
不过,环保总局一位人士昨天向早报记者指出,“绿色证券”从去年开始试行,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度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深化。
环保总局昨天表示,将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定期向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相关信息也会向公众公布。
此外,环保总局还将选择“双高”产业板块,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发布上市公司年度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情况。
潘岳说,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自身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很不到位。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仅有50%的公司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且绝大多数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信息量小,一些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公司也未及时披露,无法满足股民的需求。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政策不断强化的大趋势下,潜伏着较大的资本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转嫁给投资者。”潘岳昨天直陈。例如,2007年“区域限批”,大唐国际、
华能国际、
华电国际、
国电电力等上市企业的股价表现都弱于市场,石化、造纸、医药等行业的股市也受到一定影响,给股民带来了投资风险。
“此次发布的《意见》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绿色证券,但已在核心领域取得重要进展。环保总局将继续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就相关工作程序与范围进行深入研究,争取绿色证券政策更加成熟与完善。”潘岳称,从2007年的情况看,上市公司环保审核制度已经基本成型,下一步,就是要重点推进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环境监管。
“由于上市公司的经济总量和环境影响越来越大,绿色证券能否促使社会筹集的资金投向绿色企业,广大股民绿色选择的经济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上市公司能否履行环保责任,将决定着我们能否把资本市场变成推动节能减排的经济杠杆,也决定着整个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进度。”潘岳说。
在“绿色证券”之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推出了“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
去年11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与央行和银监会联手推出“绿色信贷”,12家被列入“黑名单”的重污染企业,被各家银行追缴、停止或拒绝贷款。
今年2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又宣布,联手中国保监会推出“绿色保险”,要求重污染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透露,环保总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联手,加紧研究“绿色贸易”、“绿色税收”、区域流域环境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最终形成完整的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作者:王恒利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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