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日新漫游资费标准能否如期执行”引起广泛关注的情况下,日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提交了延期执行的申请,而两部委也在昨天作出回复:按照不同类别资费方案调整的技术难度,分别为3月1日和4月1日起执行。
具体要求为,未选择任何资费优惠方案即采用标准资费方案的手机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自2008年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的上限标准执行。
因其他资费方案用户涉及的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得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
新标准即漫游状态下拨打电话每分钟0.6元、接听每分钟0.4元。
当然,仍不能排除例外情况发生。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留给运营商的计费改造时间非常紧张,不排除有部分地区因特殊困难无法按照“时间表”执行。信产部表示:“个别资费方案如有特殊技术困难需要延期时,可以另行报批。”
运营商同时向消费者作出承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在改造完成之前收取漫游通话费高于新上限标准的部分将返还用户。如果发生计费误差,多收取用户费用,经核实后,给予话费退还。”
两部委要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集团公司要督促各省级分公司,按照要求提出具体执行时间,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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