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的审计工作规程》。
    三、《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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