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一如既往的支持。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具体部署,我公司已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
先后安排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
北京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原银证转账客户的批量转换及其他客户的批量预指定。为充分保障客户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我公司已多次通过公告提醒客户本人携带证件及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协议的签订手续,对目前尚未到营业部办理上述手续的客户,我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政策要求采取限制措施如下:
一、从2008年4月1日起,对已成功批量转换但仍未至营业部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的账户限制资金取出,并禁止办理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
二、已进行批量预指定的客户,需至开户营业部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并至存管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后方能进行资金存取。
三、我公司目前对不合格账户已采取了限制资金存取、限制证券买卖、限制撤销指定交易和转托管等业务的全面限制措施,对无证券余额且无法联系客户或客户不配合规范的A股不合格证券账户,我公司也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系统予以注销。
四、对剩余的不合格账户我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于2008年3月1日起移出柜面交易系统,中止交易、另库存放。客户本人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其他须提供的法律确权文书后,通过我公司办理不合格账户另库存放的撤销手续,恢复交易功能。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欲主张已另库存放的账户资产或申请启用该账户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客户本人持书面申请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
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或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办理。
我们郑重提醒客户,如在证券交易或资金存取时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您开户营业部联系,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沪深证券账户卡原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应的手续。
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若客户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华西证券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
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开户营业部进行咨询,也可登录华西证券网站第三方存管专区进行查询。
华西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4008-888-818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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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